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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當保護傘 百色地區(qū)原公安局副局長受審 2001年4月18日 07:08 中新社百色四月十七日電(陽強)原廣西百色地區(qū)公安局副局長農家益涉嫌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徇私枉法和受賄一案,今日上午在百色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經(jīng)檢察機關審查表明:一九九六年四月,周壽南、丁旭、黃杰、李富強、陸忠靈、蘇尉宣、黃海斌等七人(均另案處理)合伙在百色飯店桑拿健身中心內開設賭場聚眾賭博,非法牟利。 一九九七年夏該賭場已停開幾個月,為使賭場重新開賭并得到保護,周壽南利用其與時任百色市公安局局長的農家益的關系,多次找農家益要求讓其開賭場,被告人農家益最后同意了。 此后,周壽南、丁旭等人便放心在百色飯店開賭場,并從獲取的非法利潤中拿出一部分作為“派排費”(即保護費)送給被告人農家益及市公安局政委馬斯克(另案處理)和黃政賢等有關人員。 被告人農家益利用其任百色市公安局長和百色地區(qū)公安局副局長的職務之便,一方面在干警大會上強調沒有局長和政委批準,不得查百色飯店或得知中央及自治區(qū)領導來百色或有重大活動時,就派人通知周壽南暫停賭場以免上級發(fā)現(xiàn);另一方面對上級批轉查處的群眾檢舉百色飯店賭場的舉報信不派人查處,謊報百色飯店無賭場。包庇、縱容周壽南等人的賭博違法犯罪活動。 農家益收受周壽南、丁旭及馬衛(wèi)克等人送錢十二次,計人民幣二十二萬八千余元。(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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