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中午,網友“不回帖就耍流氓”在溫州一論壇轉發(fā)了一個帖子,稱溫州瑞安市委書記蔣珍明,去年11月26日和27日,兩天時間在杭州開了3個賓館房間。帖子還上傳了3張發(fā)票圖片,借此輔證發(fā)布內容。
此帖一出,言論四起。前晚7點多,網友“大樓頂部”在溫網論壇發(fā)了新帖,稱事件很快就有調查結果了。
當晚10點左右,“溫網論壇”管理員跟帖,公布了事件調處情況。
網友發(fā)帖:瑞安市委書記在杭連開3次房?
“不回帖就耍流氓”貼出的3張住宿發(fā)票圖片,都是“杭州市旅店業(yè)專用發(fā)票”發(fā)票聯(lián),“付款戶名”都寫有“蔣珍明”名字。前兩張發(fā)票“開票日期”是去年11月26日,第3張則是去年11月27日。
3張發(fā)票上蓋有不同的“發(fā)票專用章”,消費金額也不同。
前兩張分別是660元和380元,最后一張蓋有“杭州龍禧大酒店有限公司發(fā)票專用章”的發(fā)票,寫明“房費”是1176元,付款方式“卡”。
“不回帖就耍流氓”帖中指出:市委書記是公眾人物,需要接受公眾監(jiān)督……應該給公眾一個說法。
這個帖子很快引來熱議,不少網友稱這是“猛料”。也有網友對帖子的真實性提出質疑。
論壇發(fā)“預告”:今晚有調查結果
讓很多網友感到意外的是,前晚7時多,網友“大樓頂部”在溫網論壇,就該事件發(fā)出新帖,標題為“今晚有調查結果”。
“大樓頂部”帖中稱:今天在一些網絡論壇上,出現(xiàn)一個“瑞安市委書記杭州2天開3房”的帖子。帖子里發(fā)票的名字跟市委書記名字一模一樣,引起了網友的討論……今天晚上溫網論壇會公布對此事的調查結果,具體情況怎么樣,大家拭目以待。
當晚10點左右,網名“溫網論壇”的論壇管理員,跟帖公布了關于上述事件的調查及處理情況。
跟帖稱,近日,網絡上有反映瑞安市委書記蔣珍明兩天內在杭州開了3個賓館房間的帖文,根據(jù)溫州市委領導意見,溫州市組成調查組對有關問題進行了調查核實,現(xiàn)將調查及處理情況公布如下:
關于客戶名為“蔣珍明”的3張住宿發(fā)票問題。
1、省委黨校660元發(fā)票問題,系2009年11月23日—26日期間,瑞安市委書記蔣珍明參加省委黨校舉辦的縣(市、區(qū))委書記培訓班,其本人費用由省委組織部結算,其駕駛員李某某同期以其駕駛證登記入住省委黨校招待所B2210房并自行承擔住宿費用,李某某未經請示,以蔣珍明名義結賬費用660元(房價為220元/天)。
2、贊成賓館380元發(fā)票問題,系蔣珍明因11月26日下午杭州市區(qū)另有公務活動,需晚上才能回瑞安,駕駛員李某某為保證11月26日晚從杭州回瑞安近5小時安全駕駛的需要,從省委黨校新校區(qū)(余杭區(qū)倉前鎮(zhèn))到市區(qū),于11月26日下午2時許以其駕駛證登記入住杭州贊成賓館822房,并未經請示以蔣珍明名義結賬,費用為380元(房費214,晚餐86元,商場消費80元)。
3、龍禧大酒店1176元發(fā)票問題,系11月26日晚9時許大霧封道,無法通過高速公路返回瑞安,蔣珍明及其駕駛員李某某于11月27日0時許返回杭州濱江區(qū),并分別以身份證和駕駛證登記入住杭州市龍禧大酒店,房號分別為1216和1220房,兩人共消費1176元(每間房價572元/天),移動通話費兩元,方便面消費30元。
隨后的“處理意見”為“駕駛員李某某行為違反有關財務規(guī)定,責令瑞安市委辦公室按差旅費報銷有關規(guī)定予以糾正,并進行通報批評。
網友:及時回應“值得表揚”
昨天,溫州市委宣傳部一名工作人員向記者證實,“溫網論壇”管理員跟帖公布的信息,確實是調查組對有關問題核實調查后,正式回應網民質疑的信息。
另外,從網友跟帖內容不難發(fā)現(xiàn),政府部門及時回應網民質疑,也獲得了認同。
網友“路過東州”表示:從另一個方面來說,溫州有關部門對網絡監(jiān)督的回應,還是迅速的,值得表揚。
而網友“不語不行”則跟帖:政府部門以開放的姿態(tài)直面網民的質疑,相比那些對信息公開躲躲藏藏的做法,已有天壤之別……這種開放透明的態(tài)度,甚至比這件事本身更有意義。 (據(jù)《今日早報》)(記者 解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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