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償為困難群眾提供服務,使困難群眾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保護,促進社會公平正義,這是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所體現的意義,而如何使我市的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體系得到再完善,使得司法惠民的步伐惠及更多人呢?市農工黨的政協委員建議,應該進一步完善我市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體系。
政協委員建言,要做好這一工作,首先要完善法律援助管理體制。切實履行職責,進一步理順法律援助管理體制,依法建立和完善市、區(qū)法律援助管理機構,健全法律援助網絡體系,要進一步加強法律援助隊伍建設,確保工作人員落實到位。加強對法律援助工作的監(jiān)督,禁止任何其他機構和個人以法律援助名義從事有償法律服務。
其次可以逐步擴大法律援助范圍。一方面是擴大法律援助對象的范圍。司法行政部門要積極拓展法律援助對象的覆蓋面,包括本地居民和外來務工者,實施法律援助輔助計劃,主動幫助困難群眾維護合法權益,做到法律援助“應援盡援”。另一方面是對法律援助的內容做適當擴充。在現有接受法律咨詢、提供代理和辯護的基礎上,凡是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司法鑒定機構、公證機構應減免困難群眾在取證過程中需繳納的司法鑒定費、公證費,必要的支出費用列入法律援助經費開支范圍,減少群眾的實際困難。
另外,可以加強法律援助律師隊伍建設。建立法律援助咨詢和辦案志愿律師的準入審批、考核制度,確保法律援助案件辦案質量。市、區(qū)法律援助機構要充分發(fā)揮公職律師隊伍的力量,鼓勵公職律師辦理各類法律援助案件,對公職律師在辦理法律援助案件過程中發(fā)生的符合財務管理規(guī)定的必要支出,納入法律援助機構年度預算經費管理。大力開展法律援助隊伍業(yè)務培訓,確保法律援助隊伍高素質和專業(yè)化。
政協委員建議要落實各項便民措施,根據實際需要,在外來人員眾多的企業(yè)密集區(qū)域增設法律援助服務網點。法律援助服務網點要具備便利的交通條件,具有相應的辦公設施,便于提供優(yōu)質服務。公安、信訪、勞動仲裁和市場監(jiān)管、文體旅游、城管等相關窗口單位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等群眾團體應當與法律援助機構建立聯系制度,為困難群眾提供指引,使其及時獲得便捷的法律援助。尤為重要的是,在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由法律援助工作站向當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中心的聯系卡、援助須知、法律援助流程告知書和法律援助審批表等相關書面材料,開辟法律援助的快速通道。人民法院與法律援助機構應協調統一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的審查標準與受理條件。凡是人民法院給予司法救助的公民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機構不再進行經濟困難審查;凡是法律援助機構決定給予法律援助的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救助,人民法院原則上給予減半或者免收訴訟費。2012年農工黨蘭州市委會在蘭州市“兩會”期間提交議案,建議在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該議案被蘭州市司法局和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采納后,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同時委員建議還應落實各項司法救助規(guī)定。一是對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司法救助的請求當事人,準許其緩交、減交或者免交訴訟費用;二是對勞動者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y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案件不預交案件受理費;三是法律規(guī)定需要指定辯護的刑事案件,應在開庭前及時將指定辯護函送交法律援助機構,為被告人指定辯護律師;四是加強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工作,完善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制度。
農工黨的政協委員對記者說道,要全面落實司法惠民,最關鍵的是要形成長效機制,加強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的相互銜接。司法行政機關和法律援助機構要與人民法院、勞動仲裁機構、司法鑒定機構以及其他相關政府職能部門形成整體聯動的工作機制,研究制定有關操作性規(guī)定,積極探索建立法律援助與司法救助、人民調解、勞動仲裁、司法鑒定、公證和社會工作等有機銜接和配合的長效機制。(記者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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